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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卫生部、全国爱卫办组织制定的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(试行)》的要求,控烟履约,人人有责,作为我们卫生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,应该成为控烟履约的表率,为了更好的保护中心的工作环境,减少吸烟造成的身体危害。为此,结合我中心控烟干预工作计划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:
围绕“创一流疾控机构”的总体目标,在中心开展落实无烟单位的宣传活动,目的是以此为载体,着力体现我中心“以全市人民健康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创造优美的服务环境,进一步扩大我中心在社会上的积极影响,提升我中心品牌,从而快速增长我中心各项业务指标,促进我中心的各项改革。
二、范围:
各科室办公室、会议室、接待室、活动室等定为无烟区。
三、步骤及要求:
1、成立控烟领导小组。成立由赵光华主任任组长,李光金书记任副组长,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翟明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,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、数据上报等工作。
2、张贴控烟卫生制度、宣传栏,工作人员不能在工作场所吸烟、不能在工作时吸烟、劝阻来访者和来中心办理事务者吸烟、不能在会场抽烟等,建立奖惩制度。对违反制度的吸烟者,工作人员进行劝告和教育直至处罚。
3、每个科室、会议室、接待室都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。
4、积极鼓励吸烟人员戒烟,对不吸烟和戒烟成功者给予奖励。不吸烟者半年奖励200元,一年奖励600元;吸烟人员申请戒烟,戒烟6个月以上奖200元,复吸者扣400元;戒烟一年以上奖600元,复吸者扣1200元。
5、中心领导、科长带头不吸烟、不敬烟、劝阻他人不吸烟,科室人员要互相监督,并在每个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,由各科长担任,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时要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,凡在办公大楼内发现有本中心人员吸烟的,吸烟者每人每次扣限支50元,本科室在场人员每人扣50元,科主任扣100元,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,在场人员每人扣50元。
6、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本实施意见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,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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